東方雙語學校課外讀物推薦管理制度
為豐富學生閱讀內容,拓展閱讀活動,規范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,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,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,制定東方雙語學校課外讀物推薦管理制度。
1.課外讀物是指教材和教輔之外的、進入校園供中小學生閱讀的正式出版物(含數字出版產品)。
2.課外讀物推薦工作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,堅持以下原則:
。1)方向性。堅持育人為本,嚴把政治關,嚴格審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,助力學生成為有理想、有本領、有擔當的時代新人。
。2)全面性。堅持“五育”并舉,著眼于學生全面發展,圍繞核心素養,緊密聯系學生思想、學習、生活實際,滿足中小學生德育、智育、體育、美育和勞動教育等方面的閱讀需要,全面發展素質教育。
。3)適宜性。符合中小學生認知發展水平,滿足不同學段學生學習需求和閱讀興趣。課外讀物應使用綠色印刷,適應青少年兒童視力保護需求。
。4)多樣性。兼顧課外讀物的學科、體裁、題材、國別、風格、表現形式,貫通古今中外。
。5)適度性。中小學校和教師根據教育教學需要推薦的課外讀物,要嚴格把關、控制數量。
3.進校園課外讀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標準:
。1)主題鮮明。體現主旋律,引領新風尚,重點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,傳承紅色基因,弘揚民族精神、時代精神、科學精神,彰顯家國情懷、社會關愛、人格修養,開拓國際視野,涵養法治意識。
。2)內容積極。選材積極向上,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新成就、科學技術新進展,以及人類文明優秀成果,具有較高人文、社會、科學、藝術等方面價值。選文作者歷史評價正面,有良好的社會形象。
。3)可讀性強。文字優美,表達流暢,深入淺出,具有一定的啟發性、趣味性。
。4)啟智增慧。能夠激發學生的好奇心、想象力、創造力,增長知識見識,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,增強綜合素質。
4.違反《出版管理條例》有關規定,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推薦或選用為中小學生課外讀物:
。1)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污蔑、丑化黨和國家領導人、英模人物,戲說黨史、國史、軍史的;
。2)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,有反華、辱華、丑華內容的;
。3)泄露國家秘密、危害國家安全的;
。4)危害國家統一、主權和領土完整的;
。5)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,宣揚宗教教理、教義和教規的;
。6)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,煽動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視,破壞民族團結,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、習慣的;
。7)宣揚個人主義、新自由主義、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,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;
。8)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,格調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揚超自然力、神秘主義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穢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、賭博、毒品、引誘自殺、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;
。9)侮辱或者誹謗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;
。10)存在科學性錯誤的;
。11)存在違規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及不當鏈接,違規使用“教育部推薦”“新課標指定”等字樣的;
。12)其他有違公序良俗、道德標準、法律法規等,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。
5.學校是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責任主體,負責組織本校課外讀物的遴選、審核工作。進校園課外讀物原則上每學年推薦一次。推薦程序應包括初選、評議、確認、備案等環節。學校組織管理人員、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人員提出初選目錄;學科組負責審讀,對選自國家批準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,重點評議適宜性,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、標準、要求全面把關,提出評議意見;學校組織專門小組負責審核把關,統籌數量種類,確認推薦結果,公示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。
6.進校園課外讀物推薦目錄要向學生家長公開,堅持自愿購買原則,禁止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,學校不得組織統一購買。對家長自主購買推薦目錄之外的課外讀物,學校要做好指導工作。學校圖書館購買課外讀物按照《中小學圖書館(室)規程》有關規定執行。
7. 加強其他渠道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管理。
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、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。
學校要明確校園圖書室經營管理要求。圖書室要建立進校園讀物的審核機制,嚴格落實本辦法的原則、標準和要求。